政府機關職場霸凌調查作業指引

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

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管理員    


張貼日期: 2026-05-08 11:04:58  點閱:265


受文者:彰化縣芬園鄉寶山國民小學

 

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15年5月7日
發文字號: 府人考字第1150177709號
速別: 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 
附件: 保訓會原函影本及政府機關職場霸凌調查作業指引各1份(電子檔2個) (1150177709_ATTACH1.pdf 1150177709_ATTACH2.pdf)

 

主旨: 檢送「政府機關職場霸凌調查作業指引」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  
一、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(下稱保訓會)115年5月6日公護字第1159060073號函辦理。
二、 因應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31條至第39條明定職場霸凌之申訴及處理規範,各機關負有保障公務人員免於遭受職場霸凌之義務。保訓會為建立政府機關明確、周延且具公信力之調查機制,確保職場霸凌案件之受理、調查及處理具備客觀性、公正性與保密性,爰訂定旨揭作業指引,以作為各機關實務執行之參據。

 

正本: 本府所屬各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、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、本縣各縣立高中、本縣各國民中學、本縣各國民小學、本府民政處、本府地政處、本府農業處、本府教育處、本府行政處